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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2大婶的证言(18岁了还被父母窥探隐私怎么办)

时间:2023-07-28 18:15:15人气:184 作者:未知

18岁了还被父母窥探隐私怎么办

2022-12-02 06:39

【案例题而已,不是真实发生的】李萍,女,28岁,家住北太平庄桥北小区

【案例题而已,不是真实发生的】李萍,女,28岁,家住北太平庄桥北小区

你所听过的案子中哪一件最让你百思不得其解、脑洞大开的

去年到今年,我觉得两个案子,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是四川海螺沟景区,一个八岁男孩景区失踪,至今快要一年了,没有任何结果。

湖北八岁男孩,四川景区,在母亲眼前消失,实在不明白,男孩去了哪儿?所有的监控录像,也没有信息,一个八岁男孩,失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究竟去了哪儿?搜救队对所有地方都进行了查找,没有找到,让人迷惑。

接下来就是杭州这个53岁的来女士,夜间在家中人间蒸发,过去了半个月,都没有任何结果,这个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大活人啊,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其老公反映,晚上十二点,人还在,凌晨五点,就再也见不到了,小区监控录像,也没有任何的结果,公安介入调查,也有半个多月了,同样没有结果,实在不解。

对于杭州这个失踪女士,有网友提供这样的一个作案线索:我看到这小区离京杭大运河只有一街之隔。大家反向思考一下,如果我们自己是凶手,怎样以最快的手段,简练的办法让这个活人消逝的无影无踪呢?比方说悄悄的让女儿和来女士唱了下了药的水,然后勒死她,(来女士才1.58米不胖不瘦一个人足以能搬动她)然后避开所有监控,运到运河边,用早已准备好的装满石头的袋子把尸体装进去,然后抛入运河,这样凭空消失的人做到了。

我觉得这个也有可能,警方可以考虑介入调查下。

被抓后会拘留吗

第一、不是必须拘留,也可以单处500元以下罚款。

都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因此,对于者被抓到之后,都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在现实中,因为嫌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特殊的从轻情节,都是要被拘留的,只是在拘留时间的长短上可以灵活把握。

第二、后,即使者没有承认,但有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具有行为的,仍然要面临处罚。

比如,女指认的,或者被偷拍偷录的,只要能证明你有行为,均可以对你进行处罚。者承认只是证据的一种,但不是全部,公安机关也不会仅凭者的口供来定案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认定犯罪要遵循上述的规则,认定违法同样要遵循上述规则。单凭被告人供述不可以定罪,单凭行为人供述也不可以认定违法。但如果你确实了,即使你不承认,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的,一样可以认定你有行为。

第三、六个月之后才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我们知道,刑法上有诉讼时效制度,那么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上,也有时效制度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后,没有被公安机关立即发现,六个月之后才被发现,即使你承认了的事实,公安机关也不会再对你进行处罚。

明清十大奇案之麻城杀妻案,为何震动了紫禁城中的雍正帝

麻城杀妻案,是明清十大奇案中,最为诡异,也最为复杂的一件案子。

该案在最初,原本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家庭纠纷,但在各方势力的拉扯之下,最终演变为令雍正皇帝震惊、导致麻城政坛震荡的大案要案。

并且,此案中不仅涉及到了诸如“家暴”、“杀妻”、“无名尸体”等传统案件要素,还掺杂有“屈打成招”这样的隐晦情节,甚至,还出现了“亡者归来”的“魔幻”情况。

总之,麻城杀妻案的案情之复杂、过程之起伏、牵涉范围之广,不仅惊动了远在京城的雍正皇帝,更让世人为之瞠目结舌。

那么,这件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还得从雍正八年,发生在湖北麻城县的一桩失踪案件说起。

雍正八年正月,麻城县县令汤应求接到一桩报案。

报案者,是当地的杨氏大族中的杨五荣,他要状告的是自己的姐夫涂如松,所告内容则是,自己的姐姐杨氏已经失踪多日,他怀疑,是姐夫涂如松秘密将其杀害。

不过,这个告状的杨五荣是当地出名了的混混,而被告的涂如松却是一个乐善好施之人,并且还是个大孝子。

这么一个名声在外之人,怎么会干出杀妻这种事呢?

因此,县令汤应求对于杨五荣的告状心中不免疑惑,但既然有人告状,作为县令就有必要对此展开调查。

所以,汤应求将涂如松召来,进行了一番问话。

按照涂如松所说,他和妻子杨氏自打结婚之后,感情就一直不太好,两口子吵架拌嘴那是常有的事,并且涂如松自己也承认,有时候吵的急了,他也会对妻子拳脚相加。

但即便如此,涂如松坚决否认自己杀了妻子,而据他所说,前几日自己和妻子吵架之后,妻子一怒之下回了娘家,他不得不前去好言相劝,这才把妻子哄了回来。

而在妻子杨氏回来后,恰逢涂如松的母亲生病,按理说,作为儿媳妇,杨氏理应伺候在前,但杨氏对此很不耐烦,甚至还说了一些混账话。

结果,恰好被涂如松听到,两人这就又大吵一场,最终,杨氏夺门而去。

原本涂如松以为,杨氏一准回了娘家,加上母亲生病需要伺候,因此也就没往心里去,等到母亲病愈,他带着礼物前去岳父家中接妻子的时候,才知道杨氏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回来了。

这下,包括涂如松以及杨氏的娘家都慌了,赶忙四下派人去找,但找来找去,始终没能找到。

不得已之下,涂如松贴出,悬赏重金,只求能有人帮助找到妻子杨氏,但却并没有什么作用,杨氏依然不见踪影。

而杨氏娘家这边,其弟弟杨五荣就不乐意了,他亲自找上涂如松,并要讨一个说法。

但涂如松本就焦头烂额,因此就对小舅子没什么好脸色,所以,两人越说越呛,最终撕扯起来,反正是闹得不欢而散。

回去之后,杨五荣越想越气,因此一纸诉状,就将姐夫涂如松告到了衙门,声称姐姐杨氏已经被涂如松谋害。

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县令汤应求着手开始调查,但经过一番走访,他发现杨氏失踪另有原因,但肯定不是被涂如松杀了。

为什么呢?根据他的走访得知,杨氏确实和涂如松吵架了不假,也确实离家出走了,但在杨氏走出家门后,涂如松并未出去追赶,这一点涂如松的邻居们都可以证明。

并且,如果杨氏是被涂如松尾随而杀了的话,那么首先会有很大的动静,其次是如何处理尸体是个问题。

他涂如松总不可能扛着一把锄头出去作案,况且当时正值寒冬腊月,要想挖一个能埋人的大坑,一来是很费力气,二来是动静也不小,很难做到不被人得知。

而要是涂如松随便将尸体抛至野外,那早就有人会发现。

另外,涂如松也不可能在家中作案,因为根据汤应求的调查,涂如松家里一切照旧,庭院和周边也没有泥土翻动过的痕迹。

所以,汤应求就推断,杨氏应该是失踪而不是遇害,就算是真的遇害了,那也和涂如松无关。

但问题是,即便汤应求认为涂如松无罪,可是杨氏却没有踪迹,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找不到她,就算自己相信涂如松那也无济于事。

这一点让汤应求十分焦灼,而这边杨五荣又天天到衙门外喊冤,更让汤应求不堪其扰。

因此,汤应求只得先将涂如松收监,同时加派力量寻找杨氏,毕竟只有找到她,这案子才能继续下去。

而就在汤应求焦头烂额之际,这天杨五荣又来到了衙门击鼓鸣冤。

虽说近一段时间汤应求对这个杨五荣有些厌烦,但作为父母官,他还得处理百姓的诉求,因此无奈之下,汤应求只得升堂问话。

但杨五荣在升堂后却告诉汤应求,自己找到涂如松杀害姐姐杨氏的证人了。

杨五荣所说的证人,是一个叫做赵当儿的人,按照他所说的话,是他在距离麻城西北二十里处九口塘,亲眼看到了涂如松与人合谋杀害了杨氏。

虽说赵当儿一口咬定他亲眼看到涂如松与人合谋杀了杨氏,但如何合谋,又是如何动手,另外在之后,涂如松怎么处理尸体的都说不出来,只是口口声声说杨氏是被涂如松所杀。

这种漏洞百出的话,汤应求听了自然不会全信,但为了谨慎起见,他又将涂如松带上来对质,而涂如松还是坚持说自己没杀妻子,并且还说自己因为需要照顾生病的母亲,根本就没怎么出过门。

对于涂如松的说法,汤应求也没有全信,他又将涂家的下人召来分开问话,结果都证明了涂如松在得知杨氏失踪之前,确实没有出过家门。

这样一来,杨五荣的所谓证人、证据就基本被,但他还是一口咬定是姐夫杀了姐姐。

眼看双方依旧是各执一词,汤应求无奈之下,只能继续将涂如松收监,等他搜集到证据之后再说。

没过几日,堂前又有人击鼓,这次是为杨五荣作证的那个赵当儿之父,他对汤应求说,自己那个儿子赵当儿就是一个混账,平时游手好闲,如今参与到这件事中,必定是因为钱财的关系,所以他要和儿子划清界限,以免将来受到儿子的牵连。

而汤应求在安抚赵老汉的同时,心中也是一团乱麻,他知道,依照目前的证据,既无法给涂如松定罪,也无法证明他是无辜的,这就让他颇为焦虑。

但焦虑归焦虑,目前来说这案子还没有头绪,只能是找到杨氏,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必须得找到她。

无奈之下,汤应求只得继续调查走访,而在走访过程中,让他了解到了一个关于杨氏的秘密。

这个杨氏,在嫁给涂如松之前,曾经是一个叫做王祖儿的童养媳,但没等她过门,那个王祖儿便病死了,这倒是没什么,问题是杨氏和王祖儿的侄子冯大不清不楚,也就是有私情。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汤应求又找到了冯大,问他近段时间有没有见过杨氏,而冯大矢口否认,坚称自己压根没见过。

冯大这条线索断了,汤应求只能继续调查,这次他加大了搜索范围,下令在杨氏家族中,一家一户开始搜寻。

搜了几天,也没搜出来个什么结果,但到了最后一天,却出了个小意外。

最后一天搜到了杨氏族长杨同范的家里,但杨同范直接把大门一关,根本不让官差进去,他的理由是,自己有秀才功名在身,官差无权搜查。

杨同范的反应,让汤应求十分恼火,但也无可奈何。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天气也越来越暖,麻城四周的河流也开始解冻,此时杨氏仍未找到,而涂如松依旧关在大牢之中,至于杨五荣,还是经常到衙门口喊冤,要求汤应求严惩涂如松。

但到了这年夏天,一场大水,让这件毫无头绪的案子似乎有了转机。

当地居住在河边的一个村民来报,说是河里冲上来一具尸体,并且已经腐烂,根本看不清长相和外貌。

这个消息,让汤应求精神为之一振,他马上带着人,迅速赶往河边。

但不巧的是,走到半路天降暴雨,一度让汤应求无法前行,无奈之下,担心尸体有失的他,只能安排两个衙役先行前去,同时汤应求千叮咛万嘱咐告诉他们,务必要看好尸体不容有失,而自己则返回衙门,等待天气放晴后再来勘验。

而这一等就是两天,终于两天后,天空放晴,汤应求带着人再度来到河边。

尸体确实还在,这两天衙役相当尽责,不过,听说县太爷今天要来勘验,因此现场来了不少看热闹的村民,并且在其中,有两个人分外扎眼。

其中一个,是杨五荣,而另一个,是杨家的族长,也就是前几天拒绝搜家的秀才杨同范。

看到杨同范在现场,汤应求虽说疑惑,但也不以为意,随即命令仵作李荣开始验尸,只有先验尸,才知道这尸体究竟是不是杨氏。

而李荣的验尸结果,是这具尸体无外伤也无中毒,并且还是一个男子,死亡时间则是两个多月前。

这个结果,说明尸体不是杨氏,但在场的杨五荣却不认同,他认定这具尸体就是自己姐姐,甚至不顾尸臭抱着一顿痛哭。

同时,秀才杨同范也上前指责汤应求轻信仵作之言,难以让人信服。

若是换了一般人,汤应求早就让衙役给轰走了,但杨同范是秀才,有功名在身,这就让汤应求有些棘手。

眼看汤应求气势低了,杨同范更是声音高了八度,并且带领着现场的人开始起哄,这些人异口同声的共同指责汤应求渎职,以及试图掩盖事情。

由于杨同范带头起哄,导致场面一度失控,最终汤应求也是无奈,只得下令衙役继续在河边看守尸体,至于这尸体究竟是谁,汤应求也只能说等待核实后再做宣判。

但没过多久,汤应求突然接到公文,说是省里派人下来进行验尸了。

原来,在河边闹了一场后,杨同范又托人找关系,把这件事捅到了县里,最终被湖广总督迈柱得知。

并且,湖广总督迈柱对杨同范的上诉信以为真,还派了一个专员前来麻城县二次进行验尸。

按常理来说,这是发生在麻城县的案子,并且麻城县知县是汤应求,总督迈柱这样绕过县里直接插手案子是不合规矩的,但汤应求来不及多想,因为总督派来的专员已经到了。

专员名叫高仁杰,是个尚在试用期内的县令,并且他觊觎麻城县县令一职已经很久,这次被总督迈柱委派前来查案,高仁杰信心满满,表示自己绝不会辜负总督大人的栽培。

而这一次他前来,还带了一个仵作薛某,这个薛某正是杨同范托上的关系,在杨同范的一番运作之下,薛某不仅将杨同范的诉求间接告诉了总督迈柱,又在接下来的验尸过程中,“帮了”杨同范一个大忙。

经过高仁杰和仵作薛某的二次验尸,得出了这么一个结果。

麻城县河边的尸体为女尸,年龄大约在23岁到28岁之间,同时肋部有重伤,因此可以断定,是遭到重击而死。

而这个结果,话里话外分明说这尸体就是杨氏。

结果一出,众人哗然,汤应求自然是激愤无比,他斥责高仁杰罔顾事实,而另一边杨同范也没闲着,在得知验尸结果后,当即写了一份诉状,将麻城县县令汤应求、原仵作李荣以及涂如松一并告到了省里迈柱之处。

总督迈柱在接到杨同范的诉状后,根本就没做分辨,加上之前他派去的高仁杰是他的心腹,因此对于这个结果自然不疑有他,因此,以玩忽职守为由免去了麻城县原县令汤应求的职务,同时命高仁杰主审涂如松一案。

而高仁杰为了快速结案,当即将从大牢中把涂如松提了出来,并且,为了让涂如松抓紧招供,干脆是各种大刑伺候,一时间,涂如松惨叫连连。

并且,之前做出尸体是男尸的原仵作李荣也被牵涉进内,高仁杰为了让李荣改口,同样没放过他,但李荣并未丧尽天良,因此始终不肯改口。

最终,上了年纪的李荣硬是被高仁杰活活杖毙于县衙的大堂之上。

之后,高仁杰继续对涂如松用刑,终于扛不住了的涂如松,不得不开口“认罪”,承认自己杀了杨氏,并胡乱在案宗上摁上了自己的手印。

到了这个时候,高仁杰的目的已经达成,只剩下最后一件是,那就是找到涂如松“认罪”时所说的几个物证。

即所谓杨氏的头发以及带血的衣服,另外,由于杨氏是女子,而当时的女子有裹脚的习惯,所以那具男尸是没办法作为证据呈上去。

于是,高仁杰再次对涂如松用刑,吃不住刑的涂如松随便指了一处荒坟,说自己杀了杨氏后把尸体埋在了那里,因此,一帮衙役刨开了这座荒坟,但却一无所获。

最终,涂如松又指了几座,在衙役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一座坟里找到了一具裹小脚的女尸。

原本到了这里,高仁杰就可以结案了,但问题是,这具被挖出来的女尸,头上的头发是花白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老年女子的坟墓。

这下还是没法结案,没有达成目的的高仁杰,继续对涂如松用刑,“逼问”他究竟将杨氏的尸体藏在了哪里。

而在这期间,衙门里有一位衙役实在看不下去,就偷偷告诉了涂如松的,而涂母看儿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束,将白发挑出去后,偷偷埋在了河滩中。

此外,因此案受到牵连的麻城县原师爷李献宗,此时也关在大牢中受尽拷打,而他的妻子于心不忍,就用自己的血,染了一条裙子,又挖开自己夭折的儿子坟墓,用儿子的骨头拼了一只脚骨,再偷偷埋在了和涂母埋头发一样的位置。

就这样,所谓的“物证”都已齐备,而高仁杰也不出意外地找到了这些物证,至此,所有人证物证齐全,因此,高仁杰当即完结此案,并将案宗按程序上报给了黄州知府蒋嘉平。

之所以上报给黄州知府,是因为按照程序,必须县、府、省三层全部对此案无异议后,方才能最终结案。

但案宗送到了黄州知府蒋嘉平之处后,蒋嘉平左看右看,感觉这里面的漏洞很大,为了保险起见,他暗中派了麻城县隔壁县的一个仵作,趁着夜色去验尸,而验尸的结果,让蒋嘉平大吃一惊。

仵作回来告诉他,麻城县杀妻案的尸体,是一具毫无争议的男尸。

这下蒋嘉平就知道这背后有人捣鬼,因此就派人去问高仁杰怎么回事,而高仁杰看到自己一手造就的冤狱就要败露,因此就谎称尸体被人掉包了。

高仁杰这么说,其实就是为了拖延时间,看看还有什么补救措施,果然,蒋嘉平派人传话,说在几日后对此案重审,这就给了高仁杰了一定的缓冲时间。

而就在高仁杰寻思怎么补救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帮了他一个大忙。

这天深夜,麻城县下起了暴雨,导致河水暴涨,而到了次日,原本河滩上的尸体早已被冲走,任何踪迹都没有留下。

这下,高仁杰暗呼天助我也,于是,他坚持认定麻城县杀妻案已经审核完毕,凶手就是涂如松,并且,原县令汤应求、师爷李献宗以及已经死去的仵作李荣,都犯有包庇、玩忽职守等罪。

尽管当时黄州知府对此并不认同,但奈何没有更有力的证据,因此,最终总督迈柱对麻城杀妻一案,以涂如松杀妻、汤应求玩忽职守定性,另涉及此案的相关人员,都一一被定罪。

之后,迈柱将案宗整理后,上书给了雍正皇帝,等待雍正朱笔一勾之后,就可以对人犯秋后问斩了。

虽说在当时,麻城县的人都知道这案子背后有隐情,并且也知道涂如松是冤枉的,但由于当事人杨氏始终不知下落,因此,大部分人都只能是唏嘘不已,为即将被问斩的涂如松,发出几声叹息而已。

但就在涂如松即将被问斩之前,他那已经被宣布死亡的妻子杨氏,却突然出现了。

当然,杨氏不是主动出现的,而是在无意间被当地的一个接生婆发现的,当年夏末,这个接生婆接到麻城县杨家族长杨同范的通知,说自己的妻子即将生产,因此,接生婆一大早就赶到杨家,并开始准备接生。

而在接生过程中,杨同范的妻子由于太痛,就忍不住喊了一句“三姑救我”,结果话音刚落,涂如松的妻子杨氏从夹皮墙内走了出来。

但她走出来后,才看到接生婆在现场,想回避又已经来不及了。

这个时候,杨同范赶忙上前,拿出了二十两银子塞给接生婆,并千叮咛万嘱咐,要接生婆不要泄露杨氏的行踪,并且,杨氏也跪在地上百般哀求。

出于无奈,接生婆只得假意应承,而在回到家后,她前思后想,觉得不能让好人枉死,因此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儿子,而他的儿子当即就拿着那二十两银子去了衙门,并把前后原委告诉了新任的知县陈鼎(原县令汤应求下狱,高仁杰也因为破案有功升迁,因此陈鼎被调至麻城县)。

而陈鼎早就对这件案子有所耳闻,并且根据他的经验,也发现其中漏洞百出,但奈何没有证据也找不到杨氏,因此只能不了了之。

但如今,居然听说杨氏出现了,这可真是让陈鼎大喜过望。

不过,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以及避免杨同范灭口,陈鼎找了一个借口,说是怀疑杨同范家中窝藏娼妓,因此要进去搜查,并且不等杨同范推脱,直接带着人就冲进了杨同范家里。

结果自然是不出意外的从夹皮墙中将杨氏拽了出来。

而让陈鼎意想不到的是,经过他对杨氏以及杨同范的审讯,才得知这件令麻城人皆尽知,且闹到省里的案子,比想象中要简单的多。

原来,杨氏和丈夫涂如松那天吵架之后,确实离家出走了,但她走到半路,刚好遇到了曾经的相好冯大,于是,她就跟冯大回了家。

之后,她在冯大家里住了一个多月,而期间正是杨氏的弟弟杨五荣和涂如松相互告状的时候。

而看到事情越闹越大,作为当事人的杨氏倒是没慌,但冯大的母亲却慌了,她担心自己的儿子冯大惹上官司,因此就让冯大去赶紧报告官府说杨氏在这里。

但冯大胆小不敢去,毕竟这一去,自己藏匿杨氏,并和杨氏有私情的事情就被坐实了,一个不好,说不定还会被浸猪笼。

所以,他思来想去,就偷偷的找上了杨氏的弟弟杨五荣,并送上了六两银子。

而杨五荣一听,当时大惊失色,因为这一旦捅出去,那么他就成了诬告涂如松,而诬告在当时,刑罚可是相当重的。

因此,他最终找上了自己的族长,也就是杨同范商量该怎么办。

而杨同范呢,自恃有生员的身份,又贪图杨氏的美貌,所以就大胆的应下了这件事,告诉杨五荣,把杨氏送到他的家里。

于是,杨氏就从冯大的家中,秘密转移到了杨同范家里面,这也是当初汤应求要搜查杨同范家里的时候,杨同范死活不愿意的原因。

那么,前文提到的那具发现于河边的男尸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都是凑巧的时,麻城县有一个姓黄的人家,在杨氏一案发生的前不久,家里儿子死了,因此,这个黄某就把儿子埋在了河边。

但由于埋的不深,导致被野狗刨了出来,一顿乱啃后面目全非,之后麻城天降暴雨,导致尸体高度腐烂,这就让杨同范和杨五荣得以借助这具尸体来。

说白了,这杨氏压根儿没死,期间发生的种种,都是杨五荣和杨同范一手操纵的结果。

至此,这件案子大白,杨氏也被定罪,而当时县令陈鼎安排涂如松在大堂上指认杨氏的时候,杨氏看到自己的丈夫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当场痛哭流涕,哀嚎到自己对不起丈夫。

但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用了,最终杨氏收监,等待最终定罪。

按理说,这件案子到了这个时候,应该要结束了才对,毕竟得以大白,背后的原委也弄清楚了。

但实际上,在此之后,这件案子又来了个“峰回路转”。

怎么回事呢?当时陈鼎只是一个县令,按照程序,将他调查得到的结果写成案宗,上报给了湖北巡抚吴应棻以及湖广总督迈。

而吴应棻针对该案子去和迈柱了解情况时,迈柱也知道了曾经自己一手主导的案子,居然发生了翻转,而他第一时间的想法,不是去纠正错误,而是寻思如何掩盖。

毕竟,这案子要是真的被翻转了,那么迈柱难辞其咎。

所以,他一边开始百般阻挠和掩饰,一面盼望着雍正皇帝的朱笔勾诀能快一点,试图通过早日对涂如松等人处斩,好让这件事盖棺论定。

与此同时,被关在狱中的杨同范,得知了迈柱出于免罚的需要,有意维持原判,因此心思就活泛起来,他用手段让杨氏写了一份供词,说自己是娼妓,而非涂如松的妻子,并且,杨同范也承认自己有窝藏娼妓的罪名,以此来摆脱其他罪名。

有了杨同范的翻供,总督迈柱就根据其翻供内容,写了一份新的折子,加上他维持原判的理由,上交了给了雍正皇帝。

而吴应棻看到迈柱是这种态度,当即也将陈鼎上报的情况整理了一份新的案宗,上报了给了雍正皇帝。

所以,最终在雍正皇帝手里,看到了关于此案的两份截然不同的案宗。

至于到底迈柱说的是真话还是吴应棻说的是真话,雍正也拿不定主意,但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把迈柱和吴应棻全部调回京城,转派户部尚书史贻去负责审理此案。

这样一来,迈柱就无法插手此案,所以最终史贻调查审理出来的结果,与麻城县令陈鼎基本一致。

所以,雍正就判定,迈柱说了假话,因此最终做出了如下处理。

对总督迈柱,以“过失”罪名处于免官,对曾参与此案的高仁杰等杖一百并流放,杨氏、冯大同罪,而对于杨五荣和杨同范,分别处以了斩监侯和斩立决、

而涂如松,则释放回家,还其清白。

至此,牵涉甚广的麻城杀妻案才算落下了帷幕,这件原本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家庭纠纷案件,由于牵涉进了地方上的宗族势力,加上有个人利益掺杂,导致涉案等人不断罗织证据,意图置事主涂如松于死地。

并且,案中的几个官员,如高仁杰是为了升官,不惜屈打成招,而迈柱则是为了仕途,即便知道错了但却不知悔改,有了他们的参与,导致这件案子愈发发酵的不可收拾。

虽说最终事主涂如松得以被证明没有杀妻,但却因为此案受尽折磨,可以说他才是该案中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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