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日油条案之后,又出了一起“今日头条鱼”案。据了解,售卖“今日头条鱼”的是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被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7月19日,该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被公开。
今日头条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永和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鱼肉类食品的包装上突出使用与鱼类图形相结合的文字“今日头条鱼”,且在整体视觉、产品介绍上突出文字“今日头条”等行为,造成侵权行为。基于以上原因,法院判决永和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鱼肉类产品上使用“今日头条”或与之近似的文字,立即停止产品介绍宣传中使用“今日头条”或与之近似的文字,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34.8802万元。
此外,永和公司还售卖名为“QQ微脖”“鸭里巴巴”的包装食品,并申请注册了相关商标。这些商标采用了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及产品相近似的文字,也被法院认定存在故意攀附行为。
今日油条案开庭
今年4月,今日油条案开庭,字节跳动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告上公堂,要求其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消除影响,并索赔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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